“……”
席向晴不敢走,她怕她真的是在逞强,把她一个人留下来做掩护这种事……有志青年都不干这种损事。
风声,从背后传来,席向晚就着低头的姿势又缩下两寸,刀滑过的锐风就这么擦着她的头皮掠了过去,她的眼睛亮了亮,横肘砸到后面一人的胸口,拗着他的手腕把刀锋折转回去,没入他自己的手臂里,那人杀猪般地撕叫起来,滚烫粘腻的血液流出来。
“席向晴!走!”她一把推她走,咬牙怒道:“不会打就不要留下来拖累我!你已经连累我爸爸死了,不要连我也一起连累!”
这种时候,激将法仍是最有效的。
席向晴眼睛黯了黯,摇摇晃晃地从地上爬起来,然后就按着她指的方向,夺路狂奔。
席向晚一个人缠住他们,席向晴也不是笨蛋,趁着她的掩护,一路狂奔至摩托车旁,大口喘着气发动车子,用力踩下油门。她要快一点,再快一点,只要喊到人过来席向晚就可以脱身了。
眼看到手的人就这么飞了,打手们都
40、violenb...
怒了,老大骂道:“我总有一天要你的命!”
席向晚嗤笑一声,“那你现在杀啊,难道今天状态不佳吗?”
被她这么一激将,那些原本准备开车去追席向晴的人都不追了,所有人都疯了似的挥舞着刀子匕首和铁棍朝她砍了过去。
……很好。
向晚心里呼出一口气,席向晴没有危险了。
其实仔细想一想,她会出手拼命想救席向晴,也不是因为‘保护市民我很光荣’这种高尚无私的想法,也不是因为‘我是女主所以我要伟大地牺牲自我’的觉悟,更不是因为席家之类的原因。如果要说她和席向晴已经放下过去亲如一家,那绝对是谎话。
动手的一瞬间,席向晚甚至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豁出命去趟这趟浑水。只是看着席向晴唇寒齿亡,她会有一点点不忍,毕竟明白这个人的心境已经苍苍,哭与笑都已不会,即使勉力再尝试着和人相处,怕是也拿不出艳若桃李的情分了。
席向晴,这个人是爸爸不惜把命抵上也想从深渊中拉她回来的人,席向晚咬牙:就为了这一点,她就不想看见她有事,不想为爸爸的过世而不值。
迅速把头发扎成高耸的一束马尾,套上发圈动作熟练地扎紧,以一敌多势必是场苦战,她此时此刻能选择的也只有一条路:豁出去拼了——!
……
夜色彻底没入黑色,夜风彻骨的冷,光与影凌乱不堪。
独自打群架很考验一个人的心力和身体,心理承受能力一定要强,不能动摇一分,脑中绝对不能有‘我不行了……’这种想法,这个过程是一条绝路,她自己也看不见自己走到了哪里,喊一喊,也没有人回答,很寂寞的。
输和赢之间的界线很模糊,不断的打倒与被打倒,就好比黑与白之间有无数种无数种灰,走过灰色地带的历程才是最艰难最痛苦的。
地上零零散散躺着十来个男人,统统捂着腹部叫痛爬不起来。席向晚出手凌厉且准,只中要害从没有多余的动作,这样的好身手若非经历过时间的沉淀与一心求上的心念,断然是练不来的。
席向晚深知,这种时候绝对不能存有‘不求伤人,但求自保’的保守想法,她只有一个人,如果再畏首畏尾瞻前顾后,那就只有死路一条,而且她不伤人,别人可不见得会同样手下留情。
二十六岁,血气方刚,一时间拼起命来,对方竟无法将她一人顺利拿下。一番混战下来,席向晚知道自己肯定是挨了刀了,但这时候完全感觉不到到底是哪个部位受了伤,血从手臂上滴下